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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
2020-07-21 11:0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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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

苏教助函〔2020〕8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扶贫办、民政局、残联,各省、市属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各省属中职学校: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特殊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特殊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3月份召开的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必须如期实现,没有任何退路和弹性。”2020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要聚焦核心问题、聚焦主战场、聚焦困难群体。困难学生资助贵在“精准”,提高学生认定、预算分配、资助标准等精准化水平是关键。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和孤儿等特殊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特殊困难学生),是教育扶贫领域的“困中之困”。做好特殊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是脱贫攻坚的重要基础,也是学生资助的兜底工程。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特殊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严格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保持资助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对于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坚持摘帽后“四不摘”,按照《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25号)要求,加强教育扶贫,全面巩固脱贫成果。各地、各校要把防止因学致贫、因学返贫和因贫失学摆在突出位置,为江苏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着力健全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

特殊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全省各级教育、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健全“省、市、县”三级协同联动机制,注重政策衔接和信息共享,在实现数据比对基础上,切实加大对特殊困难学生群体的“一对一”帮扶力度。省教育厅、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残联已建立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和孤儿等特殊困难人群信息共享机制,并依托“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了全省各学段特殊困难学生就学信息库(以下简称就学信息库)。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本级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对接,根据实际情况构建本地区特殊困难学生的信息比对与共享机制,确保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及时足额享受各类教育资助政策。

三、充分发挥就学信息库作用

(一)开展信息比对。为提高特殊困难学生就学信息管理的时效性、准确性、全面性,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各地、各校要在新学期开学后,及时组织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学校的学籍信息导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就学信息库模块,并与后台的特殊困难人群基础信息库进行在线比对,生成本地、本校的特殊困难学生就学信息库。各地教育部门要及时关注所辖学校的比对工作进展情况,并加强与本级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对接,对于系统比对未识别到的特殊困难学生,应及时在系统中新增并落实资助。各地、各校对于就学信息库中比对出的学生,不得额外要求其提供对应困难类型的佐证材料。对未申请资助的特殊困难学生,各地、各校要加强师生联系、家校联系,确保政策宣传到位,必要时协助学生办理资助手续。2020年5月底前,各地、各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运用就学信息库开展一次信息比对,并结合比对结果对春季学期资助名单进行查漏补缺。

(二)实行动态管理。就学信息库整合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的各学段外省户籍特殊困难学生就学信息、各个资助项目受助学生名单等信息,拓展新增了资助情况查看、未资助原因管理等功能。各地、各校要及时通过就学信息库查看本地、本校所有特殊困难学生名单(含省内、省外)、受资助情况(主要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提取)等,并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将资助信息填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未受资助的学生要在就学信息库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准确填写原因。

(三)加强数据应用。各地、各校要高度关注本地、本校特殊困难学生的分布及受资助情况,加强就学信息库相关数据信息的统计分析,查漏补缺,充分发挥大数据对精准资助工作的促进作用。各地要根据本年度比对的困难学生信息,足额安排下年度学生资助经费预算。省教育厅将建立全省特殊困难学生资助情况通报制度。

四、精准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各地、各校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抓住招生录取、新生报到、学校开学等重点环节,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学生资助政策,确保特殊困难学生家庭人人知晓政策。认真细致做好就学信息库中特殊困难学生情况的核实工作,重点核实学生是否正常在校、是否需要资助等情况。对于核实通过的学生,各地、各校应按国家、省和地方相关资助政策给予资助。各级各类学校要逐一通知特殊困难学生及家长,提醒并指导学生申请有关教育资助项目,并按照《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做好认定工作,做到资助对象精准、资助标准精准、资金发放精准,并保持资助政策稳定,确保应助尽助。对于困难程度特别高的学生,各地、各校要积极通过地方政府资助、校内资助、社会资助等加大资助力度,保障其正常学习生活,铸牢脱贫攻坚兜底防线。

五、加大学生资助情况监测督查力度

每学年新学期开学后,各地、各校要通过多部门信息共享、校内信息采集等方法,全面核查一次特殊困难学生信息,摸清底数,确保就学信息库中特殊困难学生信息完整、准确。各级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与教育部门共享数据时,应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基础上尽量简化程序。各地、各校要实时动态跟踪就学信息库中的学生资助情况,定期开展监测和督查,确保特殊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对于就学信息库中的学生应助未助等问题,若经调查核实确属重大失职行为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省教育厅 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

省民政厅 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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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浦琼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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