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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助力全省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1-09-06 14:36:00  来源:江苏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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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日程安排,近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联组会议,围绕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省财政厅副厅长沈益锋接受询问。

针对省人大代表关于“‘十四五’期间,省财政如何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有哪些扶持重点”的提问,沈益锋作出回答。

沈益锋表示,近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持续加大养老事业财政投入,“十三五”期间,省财政累计下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42.2亿元,全省各级财政投入超过154亿元。

“十四五”期间,省财政将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财政资金的统筹整合,继续加大对养老服务事业的投入力度。同时,指导各级财政部门聚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聚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难点焦点问题,加大投入,提升资金的精准性和实效性。重点支持推动3个领域工作:一是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工作。2017-2020年省财政安排了2.2亿元,支持两批共25个县(市、区)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巩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基础性地位。“十四五”期间,继续支持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引导各地加大政策创新和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推进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制度建设、推广家庭照护床位、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提升居家上门服务覆盖面等10项工作任务。二是支持实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省财政将支持重点聚焦到提升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的设备配置和建设标准,推动缓解农村留守老年人数量多、基本养老服务设施配置不健全等矛盾。同时,鼓励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升级。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合理统筹使用中央、省以及市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补助资金,大力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供给质量。三是支持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省财政将支持落实养老护理员政策待遇,对养老护理员根据职业技能等级、工作年限、学历等给予职业资格补贴和入职奖励。同时鼓励各地制定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政策,增强职业吸引力,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整体水平。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省级财政安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9亿元,比上年增加2000万元,重点支持开展3万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以及改造提升100个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同时安排专项经费1000万元,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支持实施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专项培训工程。

下一步,省财政将继续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养老服务发展方面重大决策,围绕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举措,支持提升全省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努力为满足人民群众养老服务需求提供必要支撑。苏财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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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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