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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常州实现慈善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全民化
2021-01-04 17:06:00  来源: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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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起,常州在全省率先实现城区慈善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全民化,为困难群众构筑起坚实的因病致贫返贫“防火墙”。

大病救助工作一直是常州市慈善工作的重头戏。2015年,常州市慈善总会在省内率先推出慈善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大大提高了救助的针对性、专业性和实效性,6年来收效甚好。同时,根据上一年度大病保险的实施情况,常州市每年对保险内容进行调整,逐步提标扩面,完善救助制度,推进精细化管理。

与2020年的方案相比,今年常州慈善大病补助医疗保险主要有两方面的变化。一是保障对象扩大范围,由单一的18周岁以上扩大至不分年龄段的城区(天宁、钟楼、新北)全部户籍人口;二是2类救助对象的认定放宽标准、保障金额提高,不再受家庭经济限制,只要因42种大病发生住院费用,即可按规定获得最高5000元救助金。具体指因患重大疾病(42种)在公立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及第三方赔付等途径补偿后,个人实付金额超过一定数额的,一次性给予救助:个人实付2万元(含)至5万元,救助2000元;个人实付5万元(含)以上,救助5000元。

据悉,1类救助对象(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的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困难对象和建档立卡对象)救助标准不变:保障对象因重大疾病(42种)在公立医院(住院+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第三方赔付等途径补偿后,按全年累计个人实付金额的90%给予救助;保障对象因一般疾病在公立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途径补偿后,按全年累计个人实付金额的50%给予救助;以上两项合计最高救助5万元。 (高颖 谢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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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种重大疾病范围

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脑肿瘤;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12.深度昏迷;13.双耳失聪;14.双目失明;15.瘫痪;16.心脏瓣膜手术;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8.严重脑损伤;19.严重帕金森病;20.严重Ⅲ度烧伤;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3.语言能力丧失;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主动脉手术;26.脑动脉瘤开颅手术;27.严重多发性硬化症;28.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29.严重重症肌无力;30.终末期肺病;31.系统性红斑狼疮;32.心脏病;33.严重肺结节病;34.严重心肌炎;35.肝硬化;36.肾病综合症;37.肺结核;38.血友病;39.地中海贫血;40.丙肝;41.类风湿性关节炎;42.严重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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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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