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保局印发通知,为更好地维护特殊群体医疗保障权益,6月1日起调整听力残疾儿童适用的部分诊疗项目和特殊医用材料医保支付政策。
调整后,听力言语康复项目及特殊医用材料儿童助听器的限定支付范围从目前的0-6岁听力残疾儿童调整为0-14岁听力残疾儿童;将电子耳蜗植入术项目中的特殊医用材料电子耳蜗的限定支付范围,从0-6岁听力残疾儿童调整为0-14岁听力残疾儿童。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合理确定听力残疾儿童有关诊疗项目和特殊医用材料费用的医保报销待遇。
此次调整进一步扩大了听力残疾儿童受益范围,切实减轻了听力残疾儿童家庭负担。记者 黄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