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讯(通讯员 王敏力 闫怀秀 王振娟)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学生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近日,唐店街道组织派出所、司法所、社会工作服务站、妇联、文化站、综治办等单位走进唐店中学,开展“守护成长 童行未来”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唐店中学教职工及部分学生共计150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此次活动以普法宣讲形式进行。首先是唐店街道司法所长朱莹为同学们详细地讲解了生活中的自我保护技能。“同学们,我们外出应该如何自我保护?如果遇到校园欺凌或是被电信诈骗等不法侵害怎么办?首先我们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是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朱莹采取“讲、传、教”相结合的宣传模式,将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生活语言,并以发生在身边的多个典型案例,教育同学们从小树立守法观念,以生动幽默的语言、身边典型的案例故事以案说法,迎来同学们阵阵的掌声。
朱莹所长从“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角度,对《民法典》颁布实施意义、《民法典》对于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全时保护”进行解读;其次,从助力提高法治观念角度,对未成年人行为能力、临时监护、高空抛物、抚养权归属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重点解读,鼓励学生们争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好少年;再次,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角度,普及与青少年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学生们提高法律意识、依法维护权益、遵法守法。最后,将《民法典热点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读本》、《禁毒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和宣传品送到学生手中,督促学生们自觉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为健康成长构筑法治“安全墙”。
随后,唐店街道派出所教导员马永为全校师生送上一堂生动、形象的防诈骗、学法律、增强自我安全观念的法治宣传教育课。马教导员从实际案例入手,用最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宣扬和讲解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常识,给学生普及预防伤害、防溺水、防毒等方面的知识,告诉广大学生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马永从溺水危害、预防溺水、溺水救助三个方面教给同学们防止溺水相关知识;活动中,民警结合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给孩子们详细讲解了“防溺水、防火灾、交通安全、防电诈、防性侵、防欺凌”等安全知识,马永重点围绕“校园欺凌”这一不良现象,结合一个个生动鲜活的真实案例,为学生们深入浅出地讲解什么是校园欺凌和校园欺凌的常见形式。阐述了校园欺凌的严重危害,教授学生们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暴力欺凌,帮助学生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号召师生们平时要多学习安全法律知识、增强法治安全观念,提升自我安全保护能力。
同学们聚精会神地倾听,争先恐后地回答警察叔叔提出的问题,通过阵阵掌声,宣传讲座现场气氛轻松而愉悦。特别在暑期防溺水教育上,马永强调,同学们一定不能到水库、河塘游泳,要在家长的陪同下到正规游泳场馆游泳,同时也要学会防溺水自救知识。
法制校园宣传活动结束后,学生们纷纷表示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对校园欺凌坚决说“不”。提升了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通过此次法治教育进校园宣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校园师生的安全责任和法律意识,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使“知法、懂法、守法”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了师生的法律观念,提高了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达到了“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奠定了基础。为做好辖区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工作打下了基础,营造了和谐、健康、安定的校园育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