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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再次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021-06-29 14:21:00  来源:金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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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6月28日镇江从市人社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镇江市按照4.5%的比例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新增待遇将于6月底前发放到位。

基本养老金调整是一项社会政策,突出保基本兜底线功能,确保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国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2020年我国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和物价都有一定程度的上涨,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目前经济还处于逐步恢复过程中。市人社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崔海柱在发布会上说,综合考虑多种因素,2021年按照4.5%的比例继续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既有利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也体现了“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要求。

据了解,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对象为: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

据介绍,今年的调整办法与去年总体保持一致,主要包括“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其中,定额调整,主要是退休人员统一增加相同额度的养老金,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主要是与个人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相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照顾,体现重点关怀。

定额调整方面,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1元。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月增加1.8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本人缴费年限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4.5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7元的,按27元增加。

在挂钩调整上,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2%增加。计算额见分进角。

此次调整还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适当倾斜。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3元、32元和41元。

与此同时,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根据国家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统一部署,继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所需资金由原渠道列支。(沈春来 郑仁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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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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