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与省妇联近日召开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联席会议,共同签署《关于建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案件线索共享、联合关爱救助、加强亲职教育、维护妇女平等权、畅通维权通道等18项举措,推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根据合作机制,妇联组织在发现妇女儿童被侵害线索后,应当及时将线索移交同级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应当及时处置、快速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妇联组织;检察机关在对妇女、儿童开展司法救助的同时,及时将信息通报妇联组织,双方可就心理辅导、经济帮扶等方面开展联合救助。针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中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相关组织、个人通过大众传媒介质贬低妇女人格等问题,检察机关可以发出检察建议或提起公益诉讼。妇联组织在线索发现、资料收集等方面提供支持。
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将畅通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未成年人司法服务专区、1238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江苏“Women+在你身边”云平台等维权渠道,及时接受、妥善处理相关案件线索和投诉,共同做好妇女儿童权益维权服务工作。(卢晓琳 管 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