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常州市民政局发出《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扩大临时救助范围。《通知》指出,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等各类民政保障对象,因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根据实际情况及生活需求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同时,采取发放口罩等个人防护物资的方式,帮助救助对象做好病毒防范工作。对因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造成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其他群众,实施先行救助;对因探亲、旅游、务工等原因受疫情影响陷入生活困境的非户籍人员,由急难发生地镇(街道)直接实施救助。
落实主动发现救助机制。《通知》强调,各镇(街道)和村(社区)工作人员联动专业社会组织、志愿者,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途径,对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全部困难群体进行精准摸排,仔细了解生活情况、解决具体困难。对独居、高龄困难老年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要落实专人负责。同时主动发现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做到早发现、早介入,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
优化简化审批程序。《通知》指出,社会救助申请审核确认全流程网上办理。对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开设社会救助“快速通道”,简化低保、特困等申请确认程序,在个人信用承诺前提下,按照特事特办、先行纳入的原则,快速确认,疫情后再补办相关手续。
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救助。《通知》强调,要充分发挥镇(街道)社会工作站作用,积极动员社会组织、慈善力量、志愿者等参与救助。围绕应急救援、社区服务、助贫帮困、心理辅导等方面广泛开展活动,将爱心传递到每一位困难群众身边。
畅通社会救助渠道。市、辖市(区)、镇(街道)三级救助服务热线要对外公布,并24小时回应和服务困难群众需求。要推广线上申请救助方式,引导困难群众在“我的常州”APP中的“智慧民政”点击“我要救助”填报相关信息,辖市(区)、镇(街道)、村(社区)相关工作人员要在第一时间根据各自职责受理和回应需求。(吕洪涛 承文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