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标题-1.jpg
为未成年人撑起法律“保护伞”
2021-11-22 12:24:00  来源:南京日报  
1
听新闻

11月20日是世界儿童日。当天,记者从玄武区儿童保护与发展协会获悉,该区一家公益组织坚守8年,为未成年人撑起法律“保护伞”。

“经过一年的跟踪帮教,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期满,俊俊(化名)没有实施违法违规的行为,阳光开朗取代了曾经的迷茫焦虑。”日前,南京乐行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的公益律师听到这个消息,互相击掌祝贺。

据悉,该中心根据俊俊的性格特点、家庭环境等因素,制定最适合的帮教方案。在不影响俊俊正常学习的情况下,公益律师定期利用网络、书信等方式联系,了解动态并进行帮教。

跟踪帮教一年,俊俊顺利回归。

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扶帮教,只是南京乐行公益法律服务中心8年来公益服务的一个缩影。

2013年9月,由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十大律师李晓霞牵头,南京乐行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成立,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提供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帮扶帮教、公益理论研究等各项活动。该中心现有工作人员12名,其中专职律师10名;兼职及专业的法律、心理、义务等专家志愿者70余名,400余名大学生志愿者。

李晓霞,首席专家一级律师,也是南京乐行公益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30多年来,她一直致力于妇女儿童权益维护与公益法律援助工作。她曾获得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十大律师、省十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公益律师等荣誉,被称为“最美维权志愿者”。

李晓霞告诉记者,从成立之初,“乐行”不断践行“爱相随、法相伴、乐同行”的服务宗旨,尤其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

2014年,9岁男孩小光(化名)的父亲去世后,其继母以精力和经济上无力抚养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小光的监护权,由其生母王楠(化名)抚养。法院判决小光由王楠抚养。但王楠在判决生效后并未履行抚养义务,也未支付小光的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

2017年9月,李晓霞接受玄武区民政局委托,向法院申请撤销王楠的监护资格,并指定民政局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其后,考虑到小光的成长需要,小光作为原告、民政局作为法定代理人、李晓霞作为唯一委托代理人要求王楠支付孩子抚养费。法院最终支持了原告的请求事项,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这些年,在依法保护儿童权益方面,李晓霞一直在最前沿探索。

2015年初,李晓霞办理了全国首例以民政部门为申请人要求撤销父母监护资格的案件。这起案件中,9岁女童园园(化名)遭遇父亲性侵、母亲拒绝抚养的情况。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李晓霞为园园落实了临时照看家庭及入学、心理辅导。同年,李晓霞办理了3岁女童楠楠(化名)监护缺失案,为其办理户口、联系入学、落实爱心家庭。这起案件是全国首例民间社会组织成功救助事实孤儿案例。

法律援助案件,70件;未成年人保护普法讲座,86场;涉罪未成年人帮扶帮教,75场……8年来,南京乐行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交出了一份厚重而温暖的成绩单。(通讯员 李江飞 记者 马道军)

标签:
责编:张静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