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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鲁曼: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健康成长
2021-03-10 09:53:00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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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事实孤儿”)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儿童。“由于监护无力或监护缺失,这些儿童缺少关爱和陪伴,身心健康问题凸显。”全国人大代表、建湖县天和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鲁曼说,“2019年6月18日,民政部等12个部门在吸收江苏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的基础上,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尽管保障措施不断加强,但这些‘小康路上容易掉队’的群体依旧面临着不少问题。”

民政部等部门出台的意见中明确提到,对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一般采取部门信息比对的方式进行。人民法院应当对申请宣告儿童父母失踪、死亡及撤销父母监护权等案件设立绿色通道,及时将法律文书抄送儿童户籍地县级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公安部门应当加大对失联父母的查寻力度,对登记受理超过6个月仍下落不明的,向民政部门或相关当事人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在基层农村,虽然设有儿童主任等岗位,但由于村一级人手不足,常常是其他干部兼任。他们往往不能及时、准确和灵活运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不能有效让政策落地。”鲁曼说。

鲁曼建议,民政、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多个系统应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问题成立一个常态化的沟通平台,基层农村、社区应真正将儿童主任这一岗位重视起来,加强儿童主任工作能力与业务能力的培训,并真正做到“一人一岗”,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更好的帮助。新华日报 交汇点记者 王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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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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