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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停车场应为残疾人减免停车费
2022-03-02 08:34:00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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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起,《江苏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办法》正式施行。省政府昨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立法过程、主要内容和市民关心的话题邀请了省司法厅、省残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人士进行解读。

省司法厅副厅长周福莲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随着无障碍环境建设理念的变化,无障碍的服务对象已经从残疾人群体,逐步扩大到为全社会成员提供工作、生活上的便利。《办法》将无障碍环境服务对象的范围扩展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明确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在城市创建和乡村建设中一体化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办法》规定,加强基础设施的无障碍建设。明确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基础建筑及设施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并将要求逐步向乡村推进。明确城市主要道路以及通道等,应当按标准配备无障碍设施:要求城镇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按照规定比例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公共停车场应当为残疾人减免停车费。同时推进老旧住宅区无障碍设施改造。

省残联副理事长杜晓镇表示,老年人、孕妇、儿童、伤病人员,以及其他有特殊需求的人员,都是无障碍环境建设面对的庞大服务对象,《办法》尽可能地把这些对象都纳入无障碍环境收益群体的范围。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计处处长何伶俊介绍,到目前为止,我们全省有4个城市被评为全国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有2个城市被评为全国无障碍建设创建城市,还有5个地区被命名为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市县村镇,7个地区被命名为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达标市县村镇。“十四五”期间,江苏省将继续大力推进老旧小区的改造,并突出对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的增设和改造。2022年计划全省新开工改造老旧小区1405个,将优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住宅加装电梯,并且鼓励各地能够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到适老化的改造建设中来。同时,进一步提升全省主次干道盲道设施的覆盖率。(记者 季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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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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