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乡村公益医疗互助是2022年度省政府12类50件民生实事之一。4月21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南京市正在启动乡村公益医疗互助试点工作,今年全市14个镇(街)将率先试点,建成后村民在基本医保报销后还能享受“二次报销补助”,有效防范化解因病返贫风险,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乡村公益医疗互助以“政府引导、镇村主办、社会共建、村民共享、平台服务”为思路,发动群众和全社会广泛参与,通过“群众个人自愿拿出一点、公益慈善捐赠一点、村集体经济支持一点、政府资助一点”的方式筹集资金。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对参加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单次住院个人支付费用达到一定额度的人员,按病种进行补助。
14个试点镇(街)中,高淳区、六合区各3个镇(街),江宁区、浦口区、溧水区各2个镇(街),江北新区、栖霞区各1个镇(街)。试点镇(街)所辖行政村参与试点原则上要全覆盖;试点村农户参与率原则上不低于40%。
今年南京市互助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80元/人年。镇(街)财政设立乡村公益医疗互助资金专门科目(或镇街设立专门账户),由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统筹,用于资金的归集和待遇支付。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当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滚动使用。互助资金收支情况纳入财务公开范围,定期公开并接受群众、社会、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检查与监督。(记者 王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