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严峻的新冠疫情给全市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许多困难。为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体现各级慈善组织的关爱,根据市委常委会会议的精神,4月18日,镇江市慈善总会发布了《关于开展因疫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群众专项排查救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对因疫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群众开展专项排查救助工作。
《通知》要求,通过层层级级的专项排查,掌握了解特殊对象的真实情况,了解困难对象的基本需求,除及时反馈给当地政府外,各级慈善总会要竭尽所能地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
据悉,本次排查救助对象主要是:城乡低保户、特困人员、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以及因感染新冠肺炎后致使当事人家庭生活困难等特殊困难群体。以镇(街道)慈善分会(社工站)为单位,以村(社区)慈善工作站(室)为单元,发动广大志愿者和基层干部,开展细致排查工作,列出需要救助的家庭(个人)名单,经村(社区)慈善工作站(室)负责人签字后,上报镇(街道)慈善分会(社工站)。镇(街道)慈善分会(社工站)进一步核实分类梳理汇总,报市、区慈善总会。市、区慈善总会与民政部门对接沟通,确定救助对象并于5月10日前上报至市慈善总会。
镇江市慈善总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救助以现金形式为主,由市慈善总会安排专项资金,并列入年度预算,具体款额根据各地排查的情况研究决定。救助兑现时间从5月中旬开始,5月底前救助款发放结束。(通讯员 汤敏 记者 杨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