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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范围扩大
2021-08-13 10:44: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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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市残联、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调整南京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救助标准和救助范围的通知》,今年下半年起,将南京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范围从原来的0-14周岁扩大至0-17周岁低保、低保边缘户、一户多残、依老养残各类别残疾儿童家庭。该政策的出台,实现了让更多残疾儿童享受政策红利的目的,进一步完善了南京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

根据最新政策,0-6周岁残疾儿童,视力障碍的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享受8200元;听力言语2.05万元/人年;智力2.05万元/人年;肢体2.3万元/人年;孤独症2.3万元/人年;多重2.8万元/人年。7-17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和孤独症儿童,以0-6周岁同类康复项目标准的85%为7周岁基数,每增加1岁递减500元。救助资金用于康复评估、康复训练、家长培训、康复教材、康复档案、跟踪回访等基本康复和伙食补贴,其中伙食补贴,按照规定,受助儿童按实训时间给予每人每天10元伙食补助(补贴一年不超过9个月,每月不超过22天)。

南京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南京有儿童康复服务机构61家,共3288名残疾儿童就近就便享受了康复训练服务。其中0-6周岁2502人,7-14周岁786人,他们的康复训练有效率达95%。(记者 杨欣 黄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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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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